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沙湾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,石河子市西侧,天山北坡,准噶尔盆地南缘。东与石河子市、玛纳斯县相邻,南与和静县、尼勒克县相接,西与乌苏市、奎屯市、克拉玛依市相连,北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相交。县城三道河子镇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185千米。全县总面积12460.24平方千米,总人口201845人(2003年)。地势南高北低,南部为天山支脉依连哈比尔尕山,中部为山前洪积—冲积绿洲平原,北部为古尔班通古特沙漠。水资源有玛纳斯河、宁家河、金沟河、大南沟河和安集海水库等。属北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,日照充足,热量丰富,四季分明,年均气温6.9℃,年均降水185毫米。